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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祖坟牌位被毁 三明两男子敲诈6万元获刑

2015-11-27 14:43 来源:东南网 0

  2014年清明节,福建将乐县男子翁某甲与族人一起去万全乡某山场的祖坟扫墓,发现祖坟“土地公”被损坏。气急败坏的翁某甲在得知系杨某某承包该坟墓所在的山场后,伙同翁某乙以祖坟被损破坏了家族风水,导致家族老人去世、双胞胎流产为由,要求杨某某赔偿数十万元,并多次威胁杨某某称“如果不赔偿就不让调运木头,如果调运木头就叫人去拦,还会叫工人去守木头,工人的工资一天200元也要杨某某出”。此事经乡政府、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多次劝解均无果。后翁某甲、翁某乙多次催促杨某某处理赔偿事宜,并提出至少要赔偿六万元。眼见山场砍伐下来的木头运不出去,为降低经营损失,杨某某被迫向被告人翁某甲交付现金六万元。案发后,翁某甲、翁某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害人杨某某在其承包的山场开挖作业时对翁某甲、翁某乙等人的祖坟“土地公”牌位有所损毁,但该坟墓的墓碑及主体完好无损,被告人翁某甲、翁某乙以破坏祖坟风水等无法律因果关系的事由要求杨某某赔偿数万元损失,并以阻挠山场作业加以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翁某甲、翁某乙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三年、两个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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