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三明 > 三明新闻 > 正文

三明泰宁气象局局长花3964元公款旅游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5-10-31 09:12 来源:东南快报 0

  记者获悉,昨日,福建省纪委通报3起违纪案例,具体如下:

  2013年7月20日至24日,时任泰宁县气象局局长黄立盛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加气象灾害防御及对策研讨班培训期间,先后3次接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方公款宴请,并收受了院方赠送的一个价值1800元的紫砂壶。7月24日至7月28日,培训结束后,黄立盛从南京乘机飞往西安咸阳,沿途参观了西安、延安等地,并在返回后公款报销旅游费用3964元。2015年5月21日,中共泰宁县纪委给予黄立盛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邓木坤和邓石德在任灵地镇古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以桥梁建设、妇女节用餐、党建活动纪念品、购买新村部地基等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33034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贴、招待费支出。日前,邓木坤、邓石德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初,邓松树在任清流县余朋乡余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伙同村委会原主任邓松荣(非党、另案处理)先后4次采取虚增、虚列村级工程支出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89094元用于招待费支出;另,邓松树还利用职便,用村财报销个人接待费用及个人消费累计6460元。日前,邓松树已被党纪立案调查,并责令退缴违纪款6460元。(记者 吴静)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三元至三明市明溪高速 11月底建成通车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