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前甸镇党委书记刘宝龙看守所猝死 家属起诉索赔235万
镇党委书记看守所内猝死
事发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尸检发现其右侧肋骨骨折
家属起诉公安局索赔235万 目前已正式立案
辽宁省抚顺市前甸镇党委书记刘宝龙因涉嫌受贿罪被羁押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不到一个月突然死在看守所里。家属认为看守所未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抚顺市公安局赔偿235万余元。法晚记者获悉,4月17日,抚顺中院已正式对该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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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
死亡12小时后
家属接到通知
46岁的刘宝龙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党委书记。2013年11月13日上午9时,他在顺城区政府办公楼被新抚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当天晚上5点,刘宝龙妻子宋长芬接到纪委通知,说刘宝龙被检察机关带去询问。3天后,刘宝龙被新抚检察院监视居住。
2014年1月14日,刘宝龙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1月22日被批准逮捕。
2月11日9时许,抚顺市第一看守所通知宋长芬,刘宝龙于前晚8点多因病死在看守所,此时距刘死亡时间已过去12个小时。
之后,包括宋长芬在内的家属在看守所观看了一段监控录像。
宋长芬对记者说,“从监控录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刘宝龙在死亡当日下午5点36分开始发病,他用手捂着头并示意监友报告。监友按铃报告多次,到5点44分才有人来监室门口看一下。直到6点26分才有人拿来两片药。那时刘宝龙是被两个监友搀扶到窗口,接药后便就近躺下,此后再也没有起来。”
初步诊断为猝死之前体检正常
宋长芬称,发病之后的两个多小时,没有任何人进到监舍里面对刘宝龙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直到晚8时许,监友再次报告刘宝龙可能不行了,这时才有人第一次打开监舍的大门进到里面,刘宝龙被抬到外面,这时候他已经完全不会动弹。”
抚顺市第二医院急诊病历显示,刘宝龙就诊时间是当日20时19分,该病历“现病史”显示:“发现神志不清近半小时,呼吸心跳逐渐停止。约今日下午5点余该患曾诉头迷,恶心呕吐胃内容物,抽搐史不明。”
该病历还记载:当日20时40分,心电图显示直线。初步诊断结论为猝死。
据宋长芬说,刘宝龙在前甸镇任镇长和党委书记七年,身体健康。事发前刚刚做过体检,身体一切指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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