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安清浦分局局长曹兴龙用公车接送小狗遭举报被停职
2014-09-19 16:13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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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实名举报,越应该用最秘密的方式进行”
洪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确实有受理举报的单位消极、不耐烦,甚至跟被举报人通风报信沆瀣一气,成了当地官员的保护伞。我们国家对实名举报规定得还不够,受理举报的部门处置不当,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太差。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应当做最严格的保密,设定严重的法律后果,这两者应该结合起来。
但实事求是地讲,这种法制环境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建立的,现阶段举报人应该更多考虑对自身的保护。实名举报不等于公开举报,举报人的心态要摆正,不要有“鱼死网破”的想法,把举报作为“斗气”的手段。很多实名举报采取大张旗鼓的形式,我并不认同。越是实名举报,越应该用最秘密的方式来进行。为自己和亲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设立一道防线。
举报人要相信举报会引起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不能因为半个月过去了没动静,就通过公开的方式促使国家机关来做这件事。可能秘密举报国家机关反应比较慢,那你就坚持嘛。不等于一次举报就一定会成功,我们要有耐心。
同一时间,不要向太多的机关部门去举报。向20个单位举报,一个单位两人经手,这就40个人了,一旦泄露遭到打击报复,让组织怎么给你查啊?当然有个问题我也没有想好,有些人不相信地方,一告就告到中纪委去。但中纪委管辖的案件是有标准的,达不到就转到省纪委。还是达不到标准,就再往市、县转……可回过头来,说要搞清楚这个案子到底归谁管,好像也不应该让百姓来承担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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