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奸杀少女案徐辉被判死缓 入狱16年无罪释放(图)
关键证据不足
警犬气味鉴别鉴定的可靠性不足
精液DNA鉴定结论达不到同一性
在一审、二审中,法院认定徐辉系真凶的证据之一是,公安部门给出的公安局(98)珠刑技(犬)鉴字号鉴定书中提到在侦查该案时,有两条警犬直追到徐辉居住劳动服务站二楼,显示有反应,但没有进一步追踪。
近16年来,锲而不舍为徐辉辩护的律师侯衍涛则称,劳动服务站是公共场所,平时人来人往,而且徐辉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在当地工作20年,经常有熟人去他那喝茶聊天,无法判定警犬就是冲着徐辉的气味而来的。若是徐辉,警犬应径直到其卧室,因为这里气味最浓,但警犬追到了二楼拐角就没有继续追了,侯衍涛辩护称,这一点正好说明徐辉不是凶手。
庭审中检方指控“徐辉用砖头击打严的头部,将严打晕”,但这块被徐辉描述为“红色的,有三分之二大”的砖一直没有找到也是本案争论的另一大焦点。据一、二审判决,定徐辉有罪的另一证据是对从死者阴道中提取的精液进行DNA鉴定,结论为“经DNA检验,严某娟阴道提取物含有两个不同个体成分。不排除含有徐辉、周某的精斑”,其中周某是严某娟生前男友。当年判决时甚至还用了“被害人严某娟阴道提取物的鉴定结论不能肯定是徐辉的,但也不能排除是徐辉的”的表述。
由于该案复杂,重审历时近3年。经过重审,珠海中院认为:被害人阴道内提取精液的DNA鉴定,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客观情况,仅提取到四个位点进行鉴定,虽然不排除是徐辉精液,但位点太少,概率过低,结论远远达不到同一性的证明要求;警犬气味鉴别鉴定的可靠性不足;案发于深夜零时,被告人徐辉供述细节与现场勘查情况、现场照片高度一致,不合情理;被告供述作案经过及作案工具不合情理;客观上不能排除被告人辩解所称部分案情是道听途说所获悉等。
综上,珠海中院重审宣判认定徐辉作案证据不充分,根据疑罪从无、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宣告徐辉无罪。
昨日,珠海中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将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每日200.69元,约117.2万元)计算。此外,徐辉还可依法获得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对话徐辉:
我相信法律坚信会判无罪
记者:是什么支撑你16年来一直坚持申诉?
徐辉:因为我没做过,我相信法律最终会还我公道。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可以回家了?
徐辉:本月14日晚上,副监狱长找我谈心,指着监区外的一条路问我看到了什么,我说看到了路。他笑着跟我说,“你看到光明。”还问了我穿的衣服和鞋的尺码,那时我就猜到七八分了。第二天给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和一双新鞋。
记者:听到宣判你无罪,心情怎样?
徐辉:15日上午11时左右,我被带出监狱,看到了珠海来的法官以及哥哥,随后被带往当地法院听候宣判,这个时候已经坚信自己再也不会返回监狱。听到宣判无罪后我虽说有些激动但很快恢复平静,因为16年了,心情早被磨平了。
记者:你能无罪回家,最想感谢的人是谁?
徐辉:16年来一直为我奔走,一直陪着我坚守到底的律师和哥哥,没有他们的坚持,就算法律再公正,我估计也出不来。
记者: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徐辉:16年了,从39岁进去到55岁出来,妻子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承受了很多苦,现在最想的是先养好身体,多陪陪家人,再找份工作,过回正常的日子。
从死缓到无罪
1998年8月
被害人严某娟被强奸杀害
1998年9月
作为重大嫌疑人,徐辉被警方带走,从此失去自由
1999年
徐辉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辉不服,提起上诉
2001年
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8年
广东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
2011年
广东省高院撤销一审、二审裁定,同时将本案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4年
珠海中院重审宣判徐辉无罪释放
“这不同于赵作海、张高平叔侄等案件,他们是真凶甚至当年的‘死者’跑回来才纠错的,徐辉的案子则完全是广东省高院依据原有的证据材料作出的重审决定,这需要更大的勇气,也是司法进步的体现。”其律师侯衍涛如此形容该案十多年后的再审,他一度感叹“这是司法界的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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