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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担任传销组织头目 将欲逃离男子捂死(图)

2014-07-11 08:28 来源:楚天都市报(武汉) 5
给人洗脑称交2800元加盟费,两年后就可获得500万元创业基金。

传销头目是女大学生
鼓动下线骗亲友加盟

  昨日,记者来到襄阳市高新区孙庄村,实地探访了这个传销窝点。

  一栋6层高的民宅,分成十几个独立的房子,基本都租给了住户。502房间有60多平方米,就是案发的传销窝点。

  房间里布满灰尘,没有空调电扇。里面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像豆腐块一样。

  墙壁上贴着一张泛黄的纸,上面写着作息时间和管理规定。早上6点半起床,8点半上课,晚上9点半熄灯。业务员之间相互争吵,擅自动“大主任”的东西,发现一次扣20元;未经同意拿手机,发现一次扣5元。“他们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办案民警介绍,“大主任”就是这个窝点的头目,是一名23岁的女大学生(已经毕业,大专),名叫李微,来自河南省台前县。她的口才很好,善于交流,入伙一个月,便成为头目。

  涉案的13人中,年龄最大的45岁,最小的只有21岁,基本都是80后、90后,其中包括4名女子。

  他们每人每天还要交7元生活费,自己买菜做饭,基本都是青菜,很少见荤。晚上,女人睡床,男人打地铺。

  女头目在给他们洗脑时宣称,国家正在实施一项秘密人才计划,只要交2800元加盟费,两年后就可获得500万元创业基金。如果发展一个下线,可以从加盟费中提取30%。就这样,鼓动大家进行人际关系网络营销,骗亲戚、朋友、同学和陌生人。

  案发后,警方对提供房子的房东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款500元。下一步,警方将联合工商部门进行联合排查,进一步深挖女头目李微的上线。

恶性案件发人深省
打击传销再敲警钟

  办案民警介绍,这起恶性案件发人深省,反映出传销的社会危害性,再次敲响警钟。

  该传销团伙中,年龄最大的女子“常妈”,今年45岁,来自广西,担任“二把手”,她曾多次加入不同的传销组织,和丈夫离了婚。两年前,她因在传销窝点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去年刚刚放出来,便加入这个传销组织。

  团伙中,来自陕西的23岁男子武虎,在杀害郭华时用毛巾捂死者鼻口。昨日,他的妈妈纪女士到襄阳了解案情。纪女士说,10年前她也曾参与传销,3年发展了近200个下线,害了许多亲朋好友,醒悟后选择退出。没想到儿子再次搞传销,骗了家里四五万元,劝他不听,还杀了人面临牢狱之灾。“传销真是害人,现在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说着,纪女士抽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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