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女工因母亲去世请7天假 返岗却被告知岗位被顶替
商家须另付半月工资
老板辞退员工,究竟该不该付补偿金?昨日,记者联系上区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他表示商家首先应与员工结清工资,其次满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员工,在没有违反店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商家须另付员工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这样才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区劳动监察大队陈队长表示,个体工商户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规章制度不如大企业健全,在员工管理上的确要弱很多,而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只能在接到投诉后尽力解决事情,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永川读本 记者邓晞)
“现在餐饮不景气,我们店周末生意好点,平时不可能养很多员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黄经理说。
宋女士来店里工作了1个多月,其间和厨房其他同事吵了两次架,员工们都说她太斤斤计较,不愿与她共事。宋女士就向黄经理请了7天假,黄经理说当时自己已经告诉过宋女士她会找人先顶替她的岗位,而宋女士也同意了。
“她请假走后我们又另外找了个人,店里其他员工都觉得后来这个更容易相处,所以我决定辞退宋女士。”黄经理称,火锅店开业到现在,来来去去的员工很多,大家互相选择很正常,。
该店黄经理在得知这一解决方式时称,如果是区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的要求自己定当遵守,但同时她也说出了自己的难题。黄经理说,她也曾是一名打工者,在许多服务行业干过,很少有老板会和普通小工签合同。
“我现在当了负责人才晓得,不是老板不愿意和小工签,而是大家不愿意受约束。”黄经理称,小型餐馆服务员多是农村中年妇女,文化程度不高且流动性很大,有时店里员工陆续辞职老板还得跑去厨房洗碗,难道还能不让人走!
黄经理说,其实赛百度烧烤火锅店给每位员工都发了合同书,尽管有人签了合同,约定工作1年,可有人也是说走就走。“年关的时候最老火,这个说要回老家,那个说要带娃儿,总之就是要走。”
在火锅店里,从开始干到现在的员工还剩2人。长期从事餐饮行业的陈女士说,做了10多年的生意,最难的是管人,有人可以坚持几年,而有人则只能坚持几天,合同能约束商家,也能约束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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