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庭长学会做饭炒菜 纳入考核
2014-04-21 08:5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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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说庭长必须会做饭炒菜,离婚案件中要将财产判给女方。
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将调离
张立勇的谈话并非说说而已。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具体方案。在做饭问题上,南阳法院要求中院班子成员到基层法院调研时,要到每一个法庭吃顿饭,“检验庭长的做饭水平”,同时开展“优秀法庭、优秀法庭庭长”创建评比活动,把“支部建在法庭”、“法庭庭长会做饭”作为评选条件,并在年底对法庭庭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称职的要采取组织措施。
多地法院官网分别报道,4月2日,桐柏县法院开会,院长刘书旺明确提出“庭长带头会做饭”,要确保基层法庭吃好中午饭,法院抽出资金为每个法庭购买消毒柜。
4月3日,南召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长曾凡振提出“要用一个月时间对庭长进行培训,仍不会做饭的调离。”
4月4日,内乡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院长柳殿奎提出“每位庭长必须学会做饭并要带头做饭,并作为当前法庭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并将此纳入年终法庭目标考核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奖评先资格。”
法官:举措有实际意义
对于前述说法,南阳某县一位法官对南都记者表示,确有其事,但外界对“庭长必须会做饭”有误解。
这位法官介绍,去年开始河南省法院系统都在推行“五小工程”(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本质上是要改善法官、干警的生活,他所在的法院也开辟了一块小菜地,他认为这些举措有实际的意义,同时还形成了在法院里吃午饭的环境,“谁还敢中午出去跟当事人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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