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性侵女童大学生有前科 律师:没规定不能上学
2014-01-27 16:2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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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昨日,网站报道了贵州某大学大一学生易某,在10岁女童萌萌上学途中将其骗至出租屋,利用威胁手段对其进行了性侵,致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记者调查发现,易某在上大学前竟有强奸罪前科,案发时还处于缓刑期。
强奸罪缓刑期人员被大学录取
据了解,易某出生于1994年,户籍登记地址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案发前的暂住地址是贵阳市云岩区东山村一出租屋。
受害人代理律师王基生提供的官方资料显示,易某5岁到11岁在黔西南州晴隆小学读书;11岁至17岁,在兴义市第九中学读书;18岁至案发前,在贵州某大学读书。
另外,该资料还显示,2011年12月,易某因强奸罪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刑2年,缓期3年执行。
云岩区负责该案件的许法院向记者透露,易某是贵州某大学音乐学院系学生。
校方:学校是按招生政策录取学生
强奸罪缓刑期人员缘何能上大学?如果是师范类专业学生,将来走上教师岗位,会不会成“色狼”教师呢?诸多质疑开始关注大学生性侵女童案,记者就此采访了易某就读大学的党委宣传部黄部长。
黄部长称,艺术考生只要艺考合格,文化课过关,学校就会按招生政策录取,一般只看电子档案。
记者试图了解易某所学专业及在校期间的表现,黄部长称要向其领导汇报,他两次拨打固定电话无人接听后称领导不在办公室。之后又称学校在艺考,音乐学院老师都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而且也不会接受采访。
记者经多方了解,有知情者透露易某案发前系贵州某大学音乐系声乐专业(师范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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