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11年获国家赔偿65万 赵作海亲人为钱反目
2013-12-20 11:0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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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热的午饭——剩稀饭、馒头
两夫妻租住在不足30平方米的两间民房
核心提示 正午,小巷里飘荡着午饭的香气。60岁的赵作海也热好了午饭——一块窝头、一个馒头和一碗剩稀饭。对于租住在这里的他,街坊们竞相努嘴,“他就是被判错案冤枉坐11年牢的那个”。
赵作海获得了65万元国家赔偿和补助,但却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再婚娶妻却又婆媳不和,投资商海又血本无归。总之,因为钱而众叛亲离。
花了10万娶媳妇 父子仍然闹掰
1999年,赵作海因同村赵振晌失踪而被怀疑杀人,随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2010年4月,赵振晌回到村中。赵作海次月被宣告无罪,之后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65万元。
在妹夫余方新等人帮助下,他将65万元存入银行。当地政府为他建起新房。在旁人眼中,赵作海从此翻了身。
“先给大儿子娶媳妇”,是赵作海的头等大事。当年7月,释放后的第三个月,大儿子赵西良将媳妇抱回家。赵作海说,婚礼他花费近10万元,其中8万元是彩礼钱。随后又拿两三万元为儿子盖新楼房。
斜对门的是叔叔赵振举。2010年4月,赵振晌回村,赵振举随即报警。“赵振举认为他的功劳大,问我要5万元。我给了他3000元。”赵作海说,争取赔偿金的时候,赵振举也没出什么力。“他有钱就看不起别人了。”赵振举则说。
不与赵作海来往的还有妹妹一家。赵作海说,自己没文化,记者采访往往要先联系余方新。“他就觉得自己出力了,想要2万元,我给了他5000元,他说还不够手机费!”赵作海说。余方新对此先说“一分钱也没拿过”,后改口称“这5000元是我办事花的钱”。
面对亲友伸来的手,赵作海不借的理由是:“借钱必然交友,可要债却结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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