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我国立法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荣誉

新华社微博   2021-06-10 17:07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表决通过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军人获得的荣誉由其终身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不得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记者刘奕湛)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2025年11月西安限行最新通知:每天几点到几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韩非、杨易、吴丹、靳武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曹文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