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男子捅人放火烧店情况通报:受害者无生命危险

昆山公安微警务   2021-04-19 09:27

  昆山市公安局4月18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4月18日10时34分,我局接报花桥某商铺发生一起伤人警情。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赴现场处置,当场控制嫌疑人朱某某(男,26岁)。现场发现室内有物品着火,处警人员迅速将火扑灭,并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医救治。

  经初查,嫌疑人朱某某与受害人贾某某发生纠纷,将贾某某捅伤,并把室内物品点燃。

  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贾某某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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