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

中国新闻网   2021-03-25 17:20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

  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上述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记者 赵建华)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 2026年18号台风“沙
  • 苏建宏任昭通市委书记
  • 台湾2026年县市长选举前瞻:蓝营彰化县选情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