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万余元

澎湃新闻   2020-08-06 16:40

  8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长青律师处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2025年我国新发现非油气矿产地200处
  • 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呼吁加大经社文权利
  • 央企人事 | 17户中央企业23名领导人员职务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