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万余元

澎湃新闻   2020-08-06 16:40

  8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长青律师处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斯诺克武汉公开赛:肖国栋成功卫冕
  • 意大利队轻取德国队 挺进女排世锦赛八强
  • 坚持命运与共 维护世界和平——中国人民抗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