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万余元

澎湃新闻   2020-08-06 16:40

  8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长青律师处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学查改深融 成效惠民生——贵州、西藏、新
  • 中央档案馆向社会集中开放第七批馆藏档案
  • 三峡工程上半年运行情况良好 综合效益显著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