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2021年开始将全面禁捕 禁捕期暂定10年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08-27 10:18

  为保护鄱阳湖区生物资源,江西省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鄱阳湖区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捕期暂定10年。同时,对同样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从2020年1月1日起禁捕。

  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并明确到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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