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黄鸿发涉黑案侦破始末 涉案财产超15亿

法制日报   2019-02-22 16:23

黄鸿发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侦破始末

  图为抓捕现场。本报通讯员 田和新 摄

  2月20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厅召开侦办黄鸿发犯罪团伙专案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起海南建省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牵扯范围最广、出动警力最多、抓捕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侦办经过及相关案情,并敦促涉案在逃人员和涉案公职人员尽快投案自首。

  据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海志介绍,这起案件是由中央巡视组和海南省委巡视组移交,公安部扫黑办督办的海南警方2019年扫黑除恶第一案。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和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范华平高度重视并多次听取案件专题汇报,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严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安全底线。

  团伙制订严密招募程序涉多宗罪

  2018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根据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关于昌江地区黄鸿发家族团伙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线索,从相关警种和部分市县公安局抽调11名精干警力,成立“10·26”专案组,指定由琼海市公安局异地管辖,对以黄鸿发、黄鸿明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展侦查。

  现已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是以黄鸿发家族成员为组织、领导者,该组织制订有严密的入会帮规及招募团伙成员的固定程序,组织成员集中管理,配备统一服装、缴纳社保、提供集体食宿,定期组织紧急拉练。

  该组织二十多年来在昌江地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扩大势力范围,牟取非法利益,垄断该地区采矿、运输、废品收购、果蔬批发、餐具消毒、布草洗涤等行业,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强迫交易获巨额利益漂白转型

  黄鸿发家族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昌江地区活跃,家族成员大量结交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地下赌场、抢占“地盘”、收“保护费”等非法手段敛财,使家族的经济实力、社会势力在昌江地区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上世纪90年代中期,该组织开始圈养大量打手、马仔,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地盘争夺、行业竞争等方面强迫交易、暴力围标、持械持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扩大家族社会影响力。

  2003年12月,黄鸿发家族注册成立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开始涉足昌江地区的矿产、砂石、运输等行业。2005年12月,鸿启公司竞拍购得破产企业叉河水泥厂,开始进入水泥行业经营并赚取大量资金,在家族社会势力的影响下,黄鸿发家族控制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垄断该地区采矿、运输、废品收购、果蔬批发、餐具消毒、布草洗涤等行业,大肆牟取非法利益。

  2013年起,黄鸿发家族开始以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对所属产业进行身份转型漂白,通过参股或直接参与经营等方式,涉足昌江地区的矿产、砂石、运输、混凝土、水泥、房地产、典当、银行、娱乐、餐饮、宾馆、废品收购、农贸市场、河砂开采、市政工程建设等行业,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179名嫌疑人到案查封财产超15亿

  今年1月6日晚,在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海南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警力1210多人,车辆300多辆,分两批对黄鸿发黑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海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范华平担任收网行动总指挥,各参战民警连夜奋战,密切配合。

  当晚,警方抓获涉黑犯罪组织团伙头目黄鸿发、黄鸿明及其家族成员黄应祥、黄鸿金,团伙骨干吴文、陆海涛、钟福文、李向光、李国春、文海、林仕壮、谭琼华、阮明财等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目前共计到案179人(其中,检方已批捕132人);现场扣押人民币302.56万元、外币折合人民币38.25万元、机动车53辆、管制刀具8把、枪支2把以及资金账本一批;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1745.95万元;查封涉案公司、个人名下房产167套、土地55宗、林地33宗,经初步估算价值在15亿元以上。

  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

  此案是海南建省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牵扯范围最广、出动警力最多、抓捕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海南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赐贵专门听取案件汇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多次听取专案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范华平亲任侦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提出明确侦办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严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安全底线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

  海南省公安厅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公安厅将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断血”“打伞”的指示和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审计、税务、银保监、证监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查清该犯罪组织及成员的全部资产,依法查处该犯罪组织及成员逃税漏税、侵吞国有及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该犯罪组织及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手段取得的涉案资产,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

  对黄鸿发犯罪团伙产生、发展、壮大和公司化运作等各个阶段和在各个领域起到纵容、包庇等作用的“保护伞”,及时与监委和检察机关对接协调,进行立案侦查,顺线深挖,依法打击处理。

  省公安厅正告目前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和为黄鸿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供述罪行。逃亡不是出路,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一日不停止抓捕。不主动投案自首,甚至继续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罚才是唯一出路。同时,还发布关于敦促黄鸿发犯罪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已经查明不法事实的李三庆、谢春贤等5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 本报通讯员 宋洪涛 陈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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