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女童之死事件回顾:慈善是好心 怎么变"坏事"?

央广网   2018-05-26 10:44

以慈善为名做“博眼球”的假慈善

  这一种情况就更可恶了。2017年,河北省邯郸市一次拍卖捐赠活动在网上引发热议。一家企业在捐赠仪式上称,将捐款20万元给一所希望小学,并举着“中国工商银行20万元”的现金支票模型与受助学生合影留念。之后该企业却声称这个模型只是“道具”。

  还有在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主播的伪慈善秀。“快手杰哥”承认,直播时给村民发钱,直播完还会将钱拿回,假慈善就是为了敛财涨粉,而且这种情况有很多。

  直到这些事情曝光,一直为他们善心点赞的民众才恍然大悟,原本以为是一场“爱的奉献”,到头来却只是一场作秀。捐赠是严肃的事情,不是“儿戏”,假借“慈善”的幌子,消费的不只是一片爱心,有损的也不只是社会公德。

自媒体左右舆论,增加慈善不确定性

  这一次的小雅慈善风波和前年几经反转的罗一笑事件,都是受自媒体影响,最终演变成舆论风暴。受害最大的往往是处于舆论中心、最需要帮助的弱者,而自媒体的参与有时并不能让他们得到更好的救助,反而为慈善蒙上不光彩的阴影,让一个慈善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尽管事情真相需要追究,自媒体在客观上也在监督慈善行为、引导公众关注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但也的确增加了慈善的不确定性。

“玻璃橱窗”里的慈善:

一切都透明地摆在阳光下

  我国慈善有种种缺陷,比如发展并不成熟、很多慈善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够严谨、社会对慈善组织也缺乏信任,我国还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拥有完善的慈善运作流程,而这个体系的建立也非一日之功。

  许多事情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立法层面的完备才是最好的保护伞,慈善更是如此。目前,我国已经有《捐赠法》《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为慈善事业保驾护航,但还远远不够,慈善源于善意爱心,但也往往在规范性、专业性和法治考量上有所欠缺,需要相关部门积极监管督促,在出现质疑和问题时,也能有法可依。

  除此之外,慈善需要强有力的第三方执行机构和来自民间网络力量的监督。事前审核、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强化监督——网络募捐平台应在发布信息前尽到审核责任,而非为了“赚眼泪”、“博眼球”;另外,需要有可信赖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掌控善款流向,如与医疗机构合作,而非任由求助者支配善款;此外,善款花费之后的审计工作也很重要,一笔笔支出至少应反馈给捐赠人或向社会公开。

  每一片善心都不该被辜负,只有真正在阳光下谈慈善,才能让善心发挥应有的能量、让需要帮助的人获得雪中送炭的援手,而我们作为广大慈善募捐大军的一员,做到监督的义务,不忘乐于助人的初心和信心,更是支持慈善“善有所得”最坚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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