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处理非现场违法网上绑定流程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5月4日,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北京市交管部门依托公安部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已正式开通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自助绑定业务。
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今年3月交管部门推出交通违法处理新举措,即驾驶人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后,对于有记分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且发生在绑定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和自助处理终端处理。
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填写信息、上传照片、验证手机号码,自助办理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仅限个人名下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的绑定业务。
绑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车辆驾驶人即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上,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无记分、发生在绑定日期后有记分,并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市民除自行网上绑定外,也可带相关材料去相关业务窗口办理绑定。交管提醒市民,由于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驾驶人用户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的流程
1、通过各类手机APP应用商店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待绑定机动车车主也需为“交管12123”平台已注册用户)。
2、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我的(个人中心)—我的机动车”或“机动车违法”进入绑定界面。
3、填写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后六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4、上传3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同时,对上传的照片还有几项具体要求:一是不能使用修图的照片;二是不能使用翻拍的照片;三是不能使用纯白底色,避免照片水印无法正常显示。
5、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6、提交绑定申请,交管部门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记者 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