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判刑不用坐牢?女毒贩通过怀孕来逃避刑罚

扬子晚报   2018-04-20 17:47

­  江宁区检察院立即会同区司法局、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收监执行方案,组成三个行动小组,分别负责抓捕罪犯和控制危险对象。2018年1月21日,顺利抓获徐玉梅,并于当天送至南京市看守所关押。

­  经过江宁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社区等部门的多方协调,徐玉梅的小儿子由亲生父亲带走抚养,两个女儿由淳化街道成山社区聘请的工作人员代为照料,三儿子由徐玉梅姐姐临时抚养,四个孩子目前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  为防止三名子女的后续监护抚养出现问题,2018年3月26日,江宁区检察院刑执部门、民政部门和未检部门就徐玉梅的子女监护问题启动关爱未成年人内部联动机制,共同商讨这三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监护问题,决定对孩子的后续抚养问题进行持续关注,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  检察官解读

­  用生孩子“打掩护”逃不过制裁

­  “我办理的案子中,用孩子当保护伞的罪犯有四五起,甚至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大家都知道。但是怀孕毕竟不可控制,有的人碰巧了,可以钻到空子,但是像徐玉梅这样精确计算时间,多次利用怀孕、哺乳延缓收监,并且继续从事毒品有关活动的,还非常少见。”检察官赵煜表示,她们有的是单亲妈妈,有的是家庭双涉毒人员,个别妇女怀孕期间仍继续贩毒、吸毒,甚至不去建卡产检,导致孩子也染上疾病,令人非常痛心。

­  “暂予监外执行是人性化之举,法定情形消失后及时收监则事关法律尊严。”南京市钟山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一处处长石翠平表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该规定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不是“应当”暂予监外执行。

­  徐玉梅反复利用怀孕、哺乳逃避处罚,而且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收监执行是必须的。自以为钻了法律空子就万事大吉的徐玉梅,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法律制裁。

­  (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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