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被贷款”是怎么回事 银行出错岂能总让市民埋单
红网 2018-04-20 17:35
现实生活中,这种“名下冒出的贷款”很是常见。有的市民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贷款”了,由于自己没有贷款自然不愿意偿还,而还是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有的市民则在“被贷款”中“贷了几十万元”,一次次被银行追款,生活不胜其扰。想起很多年前发生的一起“被贷款”事件,某地一个村的50多名村民“集体被贷款”了。而且银行的手续齐全,不仅有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村民的签字”。
不难看出,这种“被贷款”的乱象,是由于银行自己审查不严导致的。很多银行都给工作人员下达了“放贷任务”,完不成任务的就要处罚。为了完成任务在放款的时候也就审查不严了,出现了“被贷款”的情况。有的属于不法人员恶意贷款,用捡到的身份证、偷窃的身份证办理了贷款。这些情况的发生,和“被贷款”者没有丝毫关系,而最终都把恶果算到了无辜者的头上。
“被贷款”的责任在银行自己,和他人没有任何关系,在找不到“真实贷款人”的情况下,损失苦酒应该由银行自己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