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警车内放火烧卷宗 执行法官被殴打手指多处烫伤

法制晚报   2018-04-20 10:40

­   在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贾某暴力拒绝执行,被带上警车的过程中,放火企图烧毁卷宗。目前,贾某被刑事拘留。

­  家住北京密云东邵渠镇的85岁的肖某与49岁的贾某是东西院邻居,肖某家住在东院,在其西院墙南端开院门,途经贾某院前胡同向西通行多年。

­  2017年7月,贾某在院内翻建西厢房,将西厢房西墙向南延伸垒建西墙及南墙,将肖某家唯一的通道堵死,造成肖某无法通行。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贾某拆除墙体,恢复通道。经法院现场勘验,肖某门前向西通行的胡同宽约2.34米。贾某以肖某通行的胡同是其宅基地使用面积为由,拒绝拆除垒建的墙体,但贾某并未向法院提供证据。

­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贾某垒建的部分西墙及南墙,将肖某通行多年的唯一通道堵死,造成肖某家无法通行,故肖某要求贾某拆除墙体以利通行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贾某辩称肖某通行的胡同系其宅基地使用范围,因其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故法院未予采信。并告知其如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途径另行解决,本案对此不予涉及。

­  最终,法院判决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其院内西厢房西墙向南延伸垒建的墙体及高于地面的地基自墙体南端起向北拆除二点三四米,并将该墙体南端向东延伸垒建的墙体及地基全部拆除,将拆除物清运干净。

­  因贾某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近日,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4月17日,密云法院启动“利剑行动”对肖某与贾某排除妨害纠纷等一批案件进行执行,于现场予以拆除。在执行过程中,贾某抗拒执行,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上警车的过程中,用打火机点燃塑料袋和毛巾,点燃警车,企图烧毁卷宗。此时,执行法官李兴红正在控制其他闹事人员,发现贾某的行为后,及时灭火,灭火过程中手指多处深二度被烫伤。同时,贾某的哥哥对执行法官进行殴打,导致执行法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现贾某及闹事亲属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记者 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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