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意出售市民的自拍、生活照等涉侵犯居民肖像权

浙江在线   2018-04-14 18:28

  最近,吴女士意外发现自己发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被某微商用作“买家秀”发在朋友圈内,这让她怀疑自己的照片被私下出售。据调查,多种类型的私人照片被打包放在网上出售。出售者称,这些都是从社交平台下载的所谓“没有版权”的照片,如果购买量大,还可根据要求“定制”。律师对此表示,随意出售市民的自拍、生活照等,涉嫌侵犯居民肖像权,吴女士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吴女士称,她是一名普通白领,平时喜欢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自拍和美食。但前几天她发现,她曾发布在微博上的一张自拍照,竟被一名出售水光针的微商当做买家秀,直接发布在朋友圈内。“商家在朋友圈内称,我的皮肤是使用过水光针之后的效果。这种说辞让我很难接受,他们使用我的照片根本没经过我的允许。而且,这会让朋友误会我做过其他微整形。”而在吴女士追问照片来源时,商家直接拉黑了她,结果不了了之。

­  据调查,在网上盗用照片的情况并不少见。通过网上搜索会发现,竟然有不少商家出售“私房生活照”,而且数量极大。并且,有卖家表示可以根据你想要的类型挑选,而出售的价格竟然是付款4元后,商家发来了50张不同女子的自拍照,一张美女的自拍照平均才8分钱。

­  ■律师说

­  卖家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

­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随意出售市民的自拍、生活照等照片,卖家行为或已侵犯市民的肖像权,市民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其次,自拍照所发布的网络平台同样需要负监管责任,理应及时处理商家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涉事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警方提示,购买他人照片进行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在使用微信、微博时,要留个心眼,避免个人信息与肖像被不法人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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