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专车司机要求公司退还1万元保证金及未休年假工资

法制晚报   2018-04-10 17:27

­  常先生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在天津安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驾公司)从事神州专车司机岗位,但公司却未给常先生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并欠其1万元押金未退还,故诉至法院。然而,安驾公司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此前就因常先生旷工而自然终止,故不同意退还1万元保证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因此也把常先生告上了法庭。

­  4月10日上午,神州专车司机与运营公司相互起诉两起案件合并审理,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  神州专车司机: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未退还1万元押金

­  据了解,常先生此前曾申请劳动仲裁称,2015年1月9日至2016年9月23日,自己在安驾公司从事司机岗位,在职期间平均工资6500元,但公司未给自己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还欠1万元押金未退还。此外,2016年9月23日,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  2017年5月5日,劳动仲裁委裁决确认2015年1月9日至2016年9月23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安驾公司返还常先生保证金1万元,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241.38元。

­  现常先生将安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车辆财产保证金1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000元,另外支付未休年假工资1241.38元和未休婚假工资4137.93元。

­  安驾公司:司机旷工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不同意退还保证金

­  安驾公司则诉称,2016年6月19日后,常先生未到公司上班也未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视为旷工,故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于2016年6月19日自然终止。另外,常先生在职期间产生违章费用300元、车伤3265元、代客充值100元,故不同意退还1万元保证金。

­  故安驾公司要求不予支付裁定中确认2015年1月9日至2016年9月23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同意退还保证金和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  庭审:原告曾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送修 公司未给其安排工作

­  庭审中,常先生同事作证称,常先生此前曾开着专车发生过交通事故,后来车就拿去修了。

­  “我真没想到,车拿去修了就不让我干了,是别人追我所开车的尾了,不是我的责任。另外,我也申请了婚假和年假,都没休。”常先生说。

­  “当时,公司工作人员还说让我办理离职,就给退1万元押金,不办理就不给退。公司是铁了心不让我干了。”常先生还称,“2016年6月20日开始,我就没见着过车。8月5日,我收到公司发的返岗通知,但公司一直没给我安排工作,因为车拿去修了,车没有,手机也没有(手机在车里),我就在家呆着。我给主管打电话,主管不接我电话,去了公司也没人接待我。”

­  安驾公司诉讼代理人则表示,由于公司人比较多,常先生的主管当时也离职了,通知其返岗也是之前电话联系过了。此外,目前追尾的车也已提回,且再次运营了。

­  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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