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新婚女子遭枪击埋尸案始末 离奇失踪被杀
网购枪支零件组装
李金朋,1980年出生于吉林省。早年随父母、妻子举家来到东营,育有一子一女。据其自己供述,起初,自己在东营市一个从事油田相关生意的公司打工,日子比较富裕。但后来被老板骗了,欠下银行几百万的债务无力偿还,生活状况一落千丈。只能东躲西藏,在父母开的包子铺里帮忙。
他根本无法接受现实,心中慢慢聚集起怨气,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他注册了很多QQ号码,四处打听出售枪支的线索。网上购买零件然后拿回来一点点组装。
起初,李金朋用这些枪到郊外打鸟发泄愤恨。渐渐地,他萌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赵素祯说,李金朋事先盗窃了一辆轿车,驾驶被盗车辆在夜间寻找作案目标。他和被害人并不认识,被害人到达停车场开车时,远远地摁开了车锁,这引起了李金朋注意,并给了他一个准备的时间,而后被害人在车外徘徊的时间更是给了他举起枪射击的可乘之机。”
陆某某中枪后昏迷,被乔装打扮的李金朋捆绑控制在了后排车座上。李金朋驾驶她的车辆向沧州方向逃窜。途中,陆某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在掩埋尸体的过程中,李金朋拿走了陆某某身上的戒指、手镯等饰品,这些是2个月前结婚时,丈夫为她精心挑选的。
2017年3月2日,东营市东营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金朋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向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4月2日,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将本案报送东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什么是抢劫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李金朋为什么涉嫌的是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如果以抢劫罪定罪的话,是不是会判得比较轻?对此,赵素祯表示,在第一次见到被害人家属时,对方也表达过疑问。“其实,抢劫罪并不必然比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和量刑要轻。抢劫罪的量刑中同样也包含了无期徒刑和死刑”。
抢劫罪既包括对人身的侵害,同时也包括对财产的侵害。行为人为了劫取被害人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李金朋为抢劫被害人车辆和财物持枪枪击被害人头部,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积极追求,符合行为人为劫取财物故意杀人的规定,单独定故意杀人罪无法涵盖李金朋对被害人财产法益的侵害,而定抢劫罪就完全能够涵盖故意杀人的行为和抢劫财产的行为。
2017年7月31日,东营市检察院以李金朋涉嫌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
2017年9月6日,本案一审开庭。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金朋几乎没有辩驳的余地。唯一能辩解的,只有“杀人”的故意性。
赵素祯说,从最初李金朋就辩解自己不是故意杀人,“经过审查,我认为他的说法完全不成立。嫌疑人男扮女装作案、持枪抢劫、捆绑控制被害人、更换虚假车牌、逃避监控、掩埋尸体等一系列行为完整的展示出其预谋抢劫、实施抢劫、劫后埋尸这整个链条,几乎不存在他失手杀人的可能。”
除此以外,在公安机关移交的卷宗的基础上,经过对证据的缜密论证和对该案的审慎分析,检察官们决定:追诉李金朋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