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超醉驾标准4倍多 与民警现场对话称从日本上高速

钱江晚报   2017-11-04 10:01

­  民警:“你有没有喝酒?”驾驶员:“喝酒了!你是哪位?”

­  民警:“我是高速交警,你从哪里上高速的?”驾驶员:“日本!”

­  当晚喝了不少白酒

­  还想送朋友去扬州

­  “司机满身酒气,醉得语无伦次,已经基本失去了交流能力,更别说开车了。”为了避免后方车辆与之发生追尾,也为了保证司机的安全,高速交警在本田车后方200米处放上隔离墩。随后,民警将本田车司机程某与副驾驶乘客带上警车,回到余姚收费站接受处理,当事车辆也由拖车拖离现场。

­  在收费站,民警对司机程某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95mg/100ml,此结果已远远超过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而随后的抽血式酒精测试结果更令人目瞪口呆,酒精含量高达349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系今年全省高速醉驾案件数值之最。

­  清醒过来的程某说,当天晚上他在姑父开的水果摊里与姑父的几个朋友一起喝酒。

­  喝了很多白酒后,他得知一同喝酒的一位朋友第二天一早要去扬州办事。出于对酒量的自信,也抱着侥幸的心理,程某便带上朋友从云龙收费站上高速往扬州开。谁知刚开30公里不到,酒劲就上来了,他自己根本想不起来车辆怎么会停在第二车道上。

­  截至昨天发稿时,驾驶员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杭州市中医院急诊科叶远玲副主任说,当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49mg/100ml这样的浓度,神经系统已经不受控制,手脚协调性会变差,脑部由于过度兴奋,人的意识状态往往是不清楚的。这种情况下,除了不能开车,对于机械设备、电器的操作都应该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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