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住宿出现落单 旅行社让游客补房差合理吗?

浙江在线   2017-10-0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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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团住宿落单

­  游客补房差合理吗?

­  市民陈先生留言:不久前,我带全家去横店旅游。旅行社没有征求我们游客的意见,临时把秦王宫换成了清明上河图。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

­  临时变更景点构成违约

­  律师解答:旅行社临时变更景点构成违约,游客可以要求赔偿。我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行社单方面擅自变更旅游景点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旅行社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  具体到本案,游客可以因旅行社单方面变更旅游景点而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赔偿金。但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绝大部分义务,游客也享受了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不能以个别景点的变更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全部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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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团住宿落单

­  游客补房差合理吗?

­  市民姜先生留言:我委托一家旅行社的网店帮我购买了一张前往北京的机票,后因行程变更,我想要更改下时间。旅行社却说,当时我下订单的时候,就有提醒: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这可以吗?

­  相关条款违背公平原则

­  律师解答:《旅游法》赋予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组团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即尚未购买的票不再购买,已经购买的票在扣除退票费后退还给旅游者。旅行社的提醒条款违背公平原则,属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  但如果存在通过旅游社向航空公司购买的低价票是不能退票情形。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旅行社有事先提醒的,应由游客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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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团住宿落单

­  游客补房差合理吗?

­  市民高女士:“十·一”我本来打算去巴厘岛游玩,但最终没能成行。在出行前两天,我通知了旅行社,旅行社表示要收取团费的100%作为违约金,请问这合理吗?

­  违约金超过法定或合理数额

­  律师解答:《旅游法》赋予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组团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具体到本案,旅游社要求收取团费100%违约金过分高于因旅游者违约给旅游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加重了旅游者的责任,有违公平原则。

­  另外,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约金要求过高的,违约方有权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在本案中,根据《旅游法》规定,组团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即违约金仅限定于必要费用。所以,高女士可以向旅行社退回不必要的费用。

­  来源:温州晚报

­  记者童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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