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服务应严谨 宠物死亡或走丢机构有错当赔

法制日报   2017-08-27 14:44

­  诊所看管不严致犬跑丢

­  □ 范天娇 王路阳 王鹏

­  2016年10月30日上午,市民种先生发现家养的泰迪犬“宝宝”身上有疑似皮肤病症状,便叫女儿带“宝宝”去一家宠物诊所就诊。

­  种先生称,该诊所医生说“宝宝”身上存在螨虫,要先洗澡。因该宠物诊所顾客较多,女儿将“宝宝”寄放在诊所后离开,但后来接到医生打来的电话称,小狗从宠物诊所跑了。种先生及家人立刻前往诊所,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2点50分左右,小狗从诊所跑出后,一直搜索未果。

­  种先生称,自己非常宠爱“宝宝”,在其身上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费用,每年饲养成本大概是3000元。因为和“宝宝”感情很深,它的丢失给自己和家人造成很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打击。

­  于是,种先生以宠物诊所侵权为由,将诊所及医生起诉至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宠物诊所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2.2万余元。

­  对此,宠物诊所表示,诊所工作人员开笼子时,狗跑出来咬人,所以没有人抓得住,不是故意放走的,且种先生没有在诊所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因此诊所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  该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宠物诊所赔偿种先生5000元。

­  车辆通风不畅致狗中暑

­  □ 本报记者 黄洁

­  邵先生家饲养了一只萨摩耶和一只德国牧羊犬,从2008年起,邵先生就定期将两只狗送到附近的一家宠物店进行洗澡、美容护理。有一次,邵先生联系宠物店,让他们派车前来将两只狗拉到店中进行护理。但两只狗被拉走后不久,邵先生接到电话,称两只狗中暑。因工作脱不开身的邵先生希望宠物店先帮忙进行抢救,但等宠物店联系到医生赶来时,两只狗不幸死亡。

­  事后,邵先生认为,当天室外的气温高达39摄氏度,但宠物店将两只狗关在后备箱里进行运送。并且宠物店距离其家不过15分钟车程,宠物店却在意外发生近40分钟后才通知自己,导致两只狗因中暑死亡。

­  邵先生表示,这两只成年犬在狗市的估价在3万元以上。因此,邵先生向宠物店索赔财产损失4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余元。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宠物店的改造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通风不畅,且室外气温过高,导致两只犬中暑死亡,理应赔偿邵先生因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但邵先生并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事发时两只犬的实际价值及存在的增值价值。

­  据此,法院参考其购买时的价值、宠物犬的种类及市场价值,酌情确定德国牧羊犬的价值为8000元,萨摩耶犬的价值为5800元,判令宠物店赔偿邵先生两只宠物狗共计1.38万元,并返还美容服务费,赔偿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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