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炒金陷非法集资 老教授被迫卖房还高利贷
提执行异议保住房子
经过半年多等待,2015年6月,刘金凤终于被刑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李广顺了解到,检方指控刘金凤非法集资的有29人,涉案金额高达4600多万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247万元,其中有16人和李广顺一样,抵押房子借款。
“我的房子会怎么样?”陷入焦虑的李广顺在2015年7月21日,突然接到了海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原来,此前在公证处签的一系列材料中,有一份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其上写明:李广顺一旦违约,无须通过诉讼程序,其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李广顺立即向法院提出了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法院认为《借款合同》确有错误,裁定不予执行。
但白纸黑字,借款事实是存在的,高利贷公司很快又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庭上,高利贷公司辩称7%并非利息,而是服务费,但李广顺称这点并未得到公证,是违法的。
自知理亏的高利贷公司在休庭后主动提出调解,最终,2016年6月,双方同意以68万元结案。李广顺只得无奈地将西三旗的房子出售,偿还了这笔高利贷。
抵押的房子不少遭贱卖
一年多以后,今年7月,刘金凤案宣判,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金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20万元。后刘金凤上诉又撤诉。
据判决书显示,刘金凤的个人账户仅有6.4万元。
李广顺说,涉及抵押房产的16户中,有不少因为在公证处稀里糊涂地签了房屋买卖的全权委托书,房子已迅速被低价出售。“幸亏我签的公证书,还能走一下法院的执行程序,如果当时我也签了全权委托书,房产证又在对方手里,那我的房子也没了。”
2013年,在李广顺家中,他曾告诫意气风发的刘金凤,“上帝想让谁灭亡,必先让其疯狂。”谈起这一段,李广顺颇为感慨:“刘金凤一人,将这么多人拉入她的理财项目,造成了3000多万的损失,可谓疯狂至极,但是,她并未灭亡,6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重获自由,但是,那些卷入其中的老人,很多都已心如死灰,油尽灯枯。”
律师:事前预防很重要
上周三,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的老年维权服务项目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十大警示信息”,机场高铁、养老公寓、影视拍摄、新材料等,都成为非法集资的名目。
“一旦陷入非法集资案件,想要挽回损失很难,所以事前预防很重要。” 老年维权服务项目的律师张志友说,老人要多听子女意见,不要贪图小利,更不能轻信公司巨额的注册资本,签合同一定要先审查,签字更是要谨慎。 (本报记者 张宇 插图 王金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