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被罚1万元?黄埔食药监局:该处罚依法依规
回应: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并未全国首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有公众号为此指责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务正业”,对一家火锅店拍黄瓜进行吹毛求疵、小题大做。
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此次调查是接到市民举报,调查发现该火锅店超范围经营,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该车处罚依法依规,并没有故意为难,目前是告知阶段,当事人人收到告知书三天内可申辩,联系不上当事人的将走公告程序,60天联系不上交由法院处理。
有公众号称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是全国首例,黄埔区食药监局表示超范围经营是常见的违法行为,南都记者也在网上搜索到多篇相关报道。
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很多消费者以为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卖任何东西,但其实不同食品对经营场所都有不同卫生条件要求,凉拌菜比热菜更容易产生卫生问题,与热菜相比,凉拌菜没有经过高温杀菌的过程,更容易受到致病微生物的感染,餐厅需要符合凉菜加工条件才可经营,餐饮单位里的凉菜,基本上都是批量加工,或是提前加工的,所以要有食品安全保障才行。(记者 李春花 实习生 王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