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生委:超计划和擅自降分录取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严禁以各种不正当手段违规招生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与招生纪律,遵守教育部“26个不得”禁令和我省“10个干不得”纪律。
各级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克服地方保护倾向,实施阳光招生,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良好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
坚持“六个严禁”
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个人联合招生;
严禁中职学校作虚假宣传抢拉生源和以各种形式进行有偿招生;
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
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或实物;
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招生。
充分尊重学生报考志愿
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全面、准确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志愿选择,不得强制分流学生;
不得干涉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各学校要把学生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志愿卡发放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根据自己考试分数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志愿填报;
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
2017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次集中录取须知
省教育考试院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次集中录取工作的通知,2017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高职、3+2高职学校,下同)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27学校列入我省中职招生来源计划
今年全省参加中考考生共计687524人,比去年增加35637人。共有227所学校列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其中部委及外省市属学校37所,省属学校46所,市属跨市招生学校139所。面向全省招收初中起点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共85117名,其中,“3+4”本科计划560名;“3+2”高职计划21856名;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15500名;普通中专计划4720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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