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奉母镇一中强奸案始末 12岁女生疑遭校领导强奸(图)
最新消息:周口警方通报“西华县女童编造遭教师强奸案”:4人被刑拘
5日晚,河南周口市公安局通报:我局已注意到网上反映西华县奉母镇一女生被强奸、有关机关不予立案的舆情。我局决定,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接手对该举报案情的调查,并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周口市公安局公告。(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周口市公安局通报中所指强奸案是,4日,微博用户@白衣天使茉莉花 在网络爆料的,其12岁侄女何佳佳(化名)被奉母镇一中学教导主任及副校长多次性侵的事件。
@白衣天使茉莉花 在微博中表示,在得知侄女被性侵后,他们于6月26日报警,但各项法医鉴定还没出来时,西华县公安局就在当月28日告知该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并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另外,侄女属于未成年,按照刑事诉讼法,在讯问未成年女性被害人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并且通知法定代理人、成年亲属或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白衣天使茉莉花 表示,当时警方讯问何佳佳时,不让家属在场,并且侄女反映警察有威胁恐吓现象。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微博一经发出,引发上万讨论。网友纷纷批判该微博中所反映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的恶劣行径,并强烈要求西华县公安局彻查此事,谴责其办案不力不公。
不久之后,西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表示@白衣天使茉莉花 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上泡(炮)制所谓”西华县奉母镇一中发生强奸案“的信息,制造炒作噱头,吸引网民眼球,扰乱网络公共安全秩序,指出其“所发信息严重失实”并将对“信息发布者一发严惩”。
在西华县公安局发文后,@白衣天使茉莉花 再次回应,表示所发属实将对“发布的微博负法律责任。”事情变得扑朔迷离,是造谣还是确有其事而被掩盖,网友呼吁:官方给出说法,调查事情原委。(记者 廖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