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潭镇“6.24”命案:湘潭县检察院依法对三名嫌犯批捕
红网 2017-06-28 09:13
红网长沙6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6月26日,湘潭县检察院依法受理湘潭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石潭镇“6.24”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国、刘某波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湘潭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于6月27日依法提讯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国、刘某波。
经依法审查查明:6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在湘潭县石潭镇农贸市场向经营户收取市场卫生费时,因被害人张某湘(女)要求维修好店前雨棚方才交纳市场卫生费,张某对此不满,掀翻张某湘的摊铺,引发双方冲突。张某从张某湘店铺内拿起一把尖刀朝张某湘背部刺了一刀,之后又与随后赶到的周某国、刘某波一起对张某湘实施殴打。该三名犯罪嫌疑人还对闻讯回来的张某湘丈夫周某安进行殴打。张某湘被送往县中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安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为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湘潭县检察院于6月27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国、刘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