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童玩蹦床受伤 玩伴家长担责四成
广州日报 2017-06-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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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担责两成 肇事幼童家担责四成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双方对此事都有责任。在“蹦蹦床”上玩耍、嬉戏确实存在一定危险性,年幼小孩对此是无法判断的,小孩监护人应当尽到完全的监护责任。小舟奶奶在确认小舟进入“蹦蹦床”内玩耍后即离开,在较远地方坐下后并无进行任何看护。小牛外婆说,两个小孩当时有“你推我,我推你”的打闹行为,在此情况下,小牛外婆也应意识到该行为的危险性,但并无阻止,所以双方对事故发生均有一定过错。
其次,幼儿园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幼儿园设置“蹦蹦床”供小孩玩耍,应意识到危险性的存在,应尽安全提示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幼儿园说其有在旁边墙柱上张贴温馨提示,监控视频虽有拍摄到墙柱上有张贴粉色纸张,但无法反映内容。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园方工作人员所说,无法认定幼儿园的说法,故幼儿园应承担一定责任。
综上,法院酌情认定幼儿园应承担20%的责任,小舟一方应承担40%的责任,小牛一方自行承担40%的责任。法院依法认定小牛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合计6.9万多元,由小舟及其父母承担40%即2.7万多元,幼儿园承担20%即1.3万多元。判决下达后,各方当事人均无上诉。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建议:加强幼儿安全教育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陈国云法官称,小孩在一起玩耍时发生安全意外的情况并不鲜见。无论家长还是幼儿园,平时都应当注重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尽可能恪守监护职责,避免不幸事故的发生。(记者王其琪、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