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维权敲诈勒索案宣判
法制晚报 2017-05-27 11:34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思思)近期,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维权机制敲诈勒索案在广东佛山宣判,两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被告人梁某军、梁某民是一对亲兄弟,2016年5月至7月间,两人利用假冒厂家注册域名,在网上建立“官网”,并以淘宝商家盗用其“官网”图片为由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要求商家删除相关商品的信息链接。短短两个月内,超过98名淘宝卖家被敲诈了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授权费”,涉案金额超100万元,涉及16省47市。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为躲避淘宝网的监管,梁氏兄弟每次交易沟通都在QQ等淘宝系外的社交软件上进行。有时,两人还会通过互联网聊天软件主动联系受害人,赤裸裸地进行敲诈。
2016年8月,佛山警方在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的大数据支持下,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梁氏兄弟的基本情况。9月20日,警方在河北省三河市、湖南省岳阳市同时展开抓捕工作,成功将两人抓获归案,缴获虚假工商登记执照、虚假身份证、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
今年5月2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认为两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公共平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法院认定了其中7起案件,敲诈勒索金额累计4.9万余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梁某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梁某军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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