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作家抑郁自杀:曾遭老师诱奸 林奕含资料经历曝光

台海网   2017-05-06 18:12

网友人肉补习名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在补习班发表声明同日,林奕含自杀事件被报道后,有网友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透露一名陈姓语文老师于4月28日、29日接连两天请假。而30日,该名老师所在的补习班,已经将这名老师的广告牌摘除,被网友怀疑是当年性侵的“补习班名师”。但由于补习班拒绝接受采访,具体消息并未得到确认。

  据匿名学生指出,该老师上周曾向学生透露,将请假前往大陆。有学生询问老师是否是曾经性侵林奕含的“补习班名师”,该老师也未给予回复,只称“网络世界的可怕”。目前,该补习班拒不接受采访,所在大楼也有保安管理,不允许媒体进入。

出版社声明被要求撤下

  据台湾现行法令,性侵属于公诉罪,台湾舆论质疑检方是否应该立案处理。对此,台北地检署发言人表示,如果有明显事实性证据或是家属提告,北检一定究办。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市政府社会局表示未曾受理林奕含父母在声明中所提及的相关内容的通报。但台南社会局同时表示,该声明披露林奕含姓名违反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第1项不得公布被害人姓名的规定,根据“卫生福利部”的指令,要求出版社撤下声明,并称可能会罚款新台币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约人民币1.38万元以上13.8万元以下)。

  但是林奕含小说的出版社游击文化至今并未撤下声明,并表示林氏父母也希望“使社会上有更多力量来保护‘房思琪’们”。阳升法律事务所所长邓湘全在接受风传媒的采访时表示质疑,政府到底“是保护林奕含,还是辜负了林奕含的遗愿呢?”

  此外,台湾社会舆论要求警方侦办此案,但警方认为要主动侦办此案难度高,因现有资讯是女作家满16岁与补习班老师合意性交,这须经她的双亲提告,警方才能依性侵罪嫌办理;另外,相传其实女作家是13岁时与名师性交,而这是公诉罪,若是的话,警方虽能主动侦办,但事涉13年前,相关事证过少,侦办难度高。

  警方表示,除非被害人的父母主动向警方报案,才能侦办此案。若警方在无人提告前,调查相关人等的个资,恐将被警政署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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