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偷油引火致死事件始末介绍 一根烟点燃自身的悲剧!
中国江苏网 2017-02-26 13:29
在运输的途中与同事刘某起意“偷油”时,司机张某被“引火烧身”致死。
之后张某被发现在路边绿化带中,全身多处被烧黑,已没了呼吸。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系被烧死。刘某后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因认为金亿航公司在管理和培训员工上未尽职责,同行的刘某没有及时施救,在处理完后事后,张某家属将刘某和金亿航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项赔偿68万余元。
被告公司称偷油非履职行为
据了解,张某和刘某所驾车辆挂靠在金亿航公司。张某家属称,在入职时,公司未对二人进行岗前培训。
张某家属代理人提出,刘某作为公司雇员,从事相关危险品运输,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时,张某发生危险威逼生命时,刘某没有履行立刻救人的义务,导致张某最终失去生命。金亿航公司作为雇主,没有对两人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导致发生危险时,他们无法救人和自救。公司和刘某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金亿航公司方辩称,张某偷油导致死亡,并非履行职务,导致张某死亡的后果是其自己偷油造成,与公司工作和管理没有关系。同时该公司每日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问题是此行业的重中之重,吸烟行为更是被明令禁止的。
刘某的妻子称,事发时,张某明知车里装的是易燃易爆物品,还点烟,责任在自己,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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