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出租女友火爆 婚介所“租女友”协议有保障吗?
辽宁广播电视台 2017-01-16 10:17

记者调查了解到,租女友回家过年,有的需要签协议,有的则只是口头约定。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也出了不少问题。
2016年1月,广州的梁先生“租女友”回家见父母,在付清了钱款之后,“女友”却拿钱消失。
2014年2月福建一男子春节回家,租了个女友见家长,不知真相的父母给了“女友”2万元见面礼,“女友”拿了礼金后拒绝返还。
2013年7月,重庆的一名被“逼婚”的男子,为了租个女友回家给父亲过60岁生日,结果被骗走5100元。
律师:“租女友”不受法律保护 发生意外难维权
针对“租女友”这种现象以及存在的风险,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夏琳律师表示,在我国合同法中,租赁是物而不是人,人身不能作为标的物,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其次在民法中,由于这种租女友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了我国的公序良俗,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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