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前妻赌博离婚后背债240万 每天穿防弹衣

金陵晚报   2017-01-10 17:46

  有人大代表提议修改

  据了解,“二十四条”诞生于2003年12月,进入21世纪后,中国出现夫妻利用离婚恶意避债的现象,一方大额借债后,将家庭财产转移到配偶名下,之后离婚。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即便债权人通过法院起诉追债,借债一方因名下没有财产无法执行。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二十四条”应运而生。“二十四条”明确:只要是婚姻存续期内的债务,只要债权人主张权利,按夫妻共同债务对待,即便离婚,未举债的一方,仍然有连带偿还的义务。

  然而,“二十四条”也被一部分人利用了漏洞,社会上甚至出现了配偶一方与债权人串通,恶意侵占配偶另一方的财产。同时,部分基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也存在偏差,将很多原本不合法的债务认定为合法。

  已经有不少被负债者、律师、法官以及业内人士认为,“二十四条”诞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务安全”。然而,其实施却对“婚姻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认为,强化债权人自己的交易安全意识和义务。这样才是谨慎的司法,对双方都有利。邱教授建议,在个人破产制度未制定的情况下,建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执行不了就中止执行。

  据悉,在2016年两会上,湖南省司法厅厅长、人大代表傅丽娟提出修改“二十四条”的建议,这是她第三次做此提案,她提交的两个建议质疑就是:法院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应适当倾斜保护妇女权益,充分考虑和应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例外情形,合理分配相关举证责任。在“被负债群体的努力下”,又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愿意在2017年的两会上,提交修改“二十四条”的建议。(金陵晚报记者 于志兵 江苏城市频道记者 陈闻 联合调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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