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教民警执法典型案例剖析 规范视频演示
对群众围观拍摄民警现场执法的处置。民警在现场处置中,既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又要坚持依法依规正常执法,维护执法权威。对交警道路交通执法、民警治安巡逻、一般性执法等公开执法,群众可以拍摄,但拍摄者不得干扰民警执法,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拍摄者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最近不能少于两臂距离(约1.5米),不得越过警戒线拍摄,不得进入巡逻检查中心区域进行拍摄。对以监督执法为名拍摄,干扰、挑衅民警执法的,民警按既定程序执法,同时对拍摄者予以口头警告,警告无效的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处理。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恐怖活动等案(事)件现场,或者涉及他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活动的,不得拍摄(包括利用无人机拍摄),民警要通过口头、广播、举牌等形式明确告知围观群众不得拍摄;群众已经拍摄、获取的上述音视频、图片等资料,不得外泄、传播,可自行删除,也可交与警方,擅自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常见问题处置。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一些地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普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前期宣传发动要广泛到位,整治工作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或多次违法的坚决查处并罚款处罚,对确实不了解通行规则或违规搭载儿童等轻微交通违法和老弱病残孕的违法当事人则以教育为主。视频演示会还规范体验式教育必须坚持合法、自愿、科学的原则(不伤害人格尊严,不伤及人体健康),采取观看警示片(图片)、抄写交通法规、现场学习讲解和交通安全体验式再教育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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