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遭强拆猪满山跑 事情前因后果是怎样强拆要赔偿么?

中国网   2016-12-11 14:07

二、拆迁毁坏私人财物要赔偿

  强制拆迁是导致政府和民众关系紧张,破坏政府形象的主要问题。在强拆过程中,政府往往称自己是“依法办事,拆除的非法建筑”,的确,根据拆迁法规,政府在穷尽协商、通知、多次公告后,对于违法建筑有前置拆除的权利。“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报告,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拆违实施部门等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可以依法予以罚款。”

  但是,非法建筑违法,居民购置的个人财产和物品确不是违法的,任何人的私有财产都是不可被侵犯的,在强制拆除过程中,拆迁单位应当充分尊重《民法通则》、《物权法》对个人财产的规定,不得以“拆除违法建筑为由”损毁个人的财产,一旦有此类行为的,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可以以私人财物被故意损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要求,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对于的损毁个人财物进行照价赔偿。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自制“我不同意”T恤反罢免,蒋万安上街头
  • 斯维亚特克首度晋级温网女单四强
  • 遭罢免危险名单席次减少?沈富雄预计3名至7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