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童猥亵案案情材料遭泄 嫌疑人女童信息作案过程扩散

央广网   2016-12-11 08:00

­  记者:类似这种泄漏,可以立案吗?

­  公安分局:去问检察院吧。

­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已经开始排查有内部和其它部门是否泄漏行为:“现在我们也在排查这个事情,而且接触案件的有好几个部门,现在还说不准,我们也很密切的关注这个事情,也在进行排查。”

­  而此时,因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一些言行曾经热传当地网络,有一定知名度。在看到有关案情信息后,一些网络认证账号还“按图索骥”挖掘更多背景,使用了所谓的“巨星陨落”等词语,推送案情等资料信息进一步传播,当事人周围居民生活受到干扰。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岑俐利认为,这种东西肯定不能流传,因为属于秘密,造成流传事件的这个人,有可能会受到刑法上的处罚。即使进行再传播的时候,没有进行合理的隐私保护,也构成侵犯别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  尽管如此,案情信息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详细过程、动机,从6号晚上至今,通过网络被大量推送。不少家长看到后,震惊之余,有更多不安。“看到新闻报道信息,觉得不舒服。觉得心疼,越了解越心疼,越(看到)具体细节,就会越难过。”“从家长的角度来说,不希望播得太细,会引起现在环境的恐慌。不触法的条件下,有选择性播的吧。”

­  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主任蒙先霖认为,信息的不当传播,对当事人危害大:“如果让孩子知道她的家人、邻居、乃至社会对于自己遭受猥亵的事情报道很多、网民说了负面的舆论太多,时间久了,就有可能会发展出自我否定的意识出来,对她的性心理也发展也会有阻碍因素。如果能把更多地关注放在女童的心理救助和干预上,确保女童在心理上的伤害能够降到最低。”

­  当这些影响正按照心理学等领域人士所预判的那样出现时,截至12月10号9点记者发稿时,各有关部门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案情资料扩散,减少不良影响。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王辉认为,有关部门除了自查,还应该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现在发生侵犯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他们应该通过官方微博,出一个警示,要求公众不要传播。因为这涉及到违法行为,最起码应该做到这些,但是他们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及时地挽回这件事情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是工作不到位。”(记者 许大为 广西台记者甘智锐 梁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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