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买房为由骗75岁情人18万 罚款10万被判3年
京华时报 2016-12-11 08:14
今年42岁女子付某打牌时认识了75岁白某,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以帮白某买房为由,付某骗取白某18万元房款,并且伪造虚假购房协议。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3年,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退还白某房款。
伪造虚假购房协议后失联
据检方指控,2013年8月,付某虚构能帮75岁的白某买房,骗取白某18万元。后付某逃匿,赃款全部挥霍。
付某受审时辩称,2009年两人打牌时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3年7月,白某让她在其沈阳老家留意一套房,她就编造了邻居家有套房,50平方米,卖18万元,后白某才给她转了18万元。
付某称,拿到钱后她没有买房,而是打牌把钱都输光了,“我和白某在一起时间很长,想和白某结婚,白某说他有老婆,不能和我结婚,我感觉很委屈,才想骗白某点钱补偿自己。”
对此,白某称,给了付某钱几十天后,付某说房子买了,还拿了买房协议,“我看没有房产证,协议上也没我的名字,我才让她退钱,后来人就联系不上了”。
2015年9月21日,白某报案,付某当日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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