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躲家暴装死丈夫自杀 家庭不和睦引发暴力
温州都市报 2016-11-2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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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涉及家庭暴力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法院认为有必要邀请专家出庭提供专业意见。专家证人陈女士对公诉人提出的“如何理解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有哪些形式?”“为什么曾威胁要杀死受暴者,可以认定属于严重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专业回答。最终,法院根据陈女士的意见,认定本案被告人所实施的是控制型家庭暴力,并非偶发性的家庭纠纷。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因怀疑被害人有外遇,长期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并多次扬言要杀死被害人,为了不让被害人离开,还曾威胁要杀死被害人的大儿子和兄弟,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犯罪动机;案发当日,被告人不仅对被害人头、面部等要害部位多次击打,并用手掐、用数据线勒被害人脖子,足以反映其欲杀死被害人的目的;被害人反映案发当日呼救被阻止,因憋气装死才使得被告人停止暴力,这些事实虽被告人当庭予以否认,但被告人关于相关事实的供述前后不一致,且与常理不符,结合被告人的家暴史,以及其儿子的证言,对被害人的陈述,法院予以采纳。
法官告诉你被告人一审被判刑10年2个月
郑某兴虽已着手实施杀人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郑某兴到案后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避重就轻,没有悔改之意;且其长期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并曾威胁要杀害被害人的亲属,直至本次升级至致命程度,人身危险性较大,故对郑建兴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郑某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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