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诉教育局:因右眼失明 领教师资格证遭拒
现状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12月12日正式实施的《教师资格条例》,则对教师资格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但在当时,无论是《教师法》还是《教师资格条例》都没有对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作出具体要求。
2000年9月,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各地可以自行制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这种背景下,全国各省、自治区教育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时间主要集中在2001年、2002年两年。因为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在体检中体检项目制定的标准便主要是依据《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由于全国并没有出台统一的申报教师资格体检人员标准,而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所以出现了同一个体检项目,全国各地标准不一样情况。比如,在对五官的要求中,各地松紧不一,江西省的规定是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而影响面容者,并没有对较大面积的具体数字作规定,浙江、山东、江苏等省份规定是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 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对面积直接作了具体的规定。
在体型的要求上,上海、山东等省份的规定是身高影响教学者将被视为体检不合格,但在浙江则对身高无要求,广西也一度规定“男性身高在155cm以下、女性身高在150cm以下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今年5月,广西教育厅下发通知,取消了对身高的要求,当时广西教育厅修改这一条的理由是“根据当前广西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队伍建设实际需要”。
再比如在听力要求上,上海、山东、浙江等地的规定是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戴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而广东的规定是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岗位。
各类疾病是各类体检中经常要检的项目,教师资格体检也不例外,在这方面,全国各地出现了同样的疾病要求不一样的情况,比如江西省规定结核病未治愈者不能认定为体检合格,但在上海、江苏、浙江则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进行了情况区分。
此外,上海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体检不合格,江苏省的规定则是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而江西省则在2013年直接取消了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王丽告诉北青报记者,庭审当天早上,为了赶5点去金华的火车,她3点半就从家里出门了。6点多,她来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门口。在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她隐隐感到对方“一直在回避我的质疑”。
采访的最后,对于如果最后还是无法通过资格认证怎么办的问题,王丽说,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我感觉我会赢。”
(原标题:从教8年教师的“单眼”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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