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只蓝孔雀 砸中老太却无人认领

重庆晚报   2016-11-08 15:44

律师说法

找不到肇事者涉事楼层住户都担责

  随着城市空间的日益紧凑,高空坠物事件屡见不鲜,这几年的纠纷和案子也挺多。高空坠物的东西也很多,甚至有煤气罐、衣架、水果、书、宠物、生活垃圾……

  高空坠物不管故意还是意外,肇事者都要承担责任。能不能找到肇事者,事情的处理方式不一样。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称,高空坠物在法律上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肇事者能找到,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肇事者不出现也找不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受害者在没有找到肇事者情况下,可以起诉可能涉事的住户。住户如能举证事发时自己并不在现场,可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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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3日

  早上,一条至少价值40万元、重约40公斤的藏獒,从杨家坪直港大道12号二单元屋顶花园顶楼跳下,刚好砸中下面路过的张女士。藏獒当场死亡,张女士颈椎骨折下半身瘫痪。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2009年3月,市五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狗主人赔偿伤者一共95万余元。

  2008年11月24日

  上午11时许,22岁的袁正敏在渝州新城一家超市出口附近摆摊,一根带金属叉头的叉衣棍突然从天而落叉进她的头顶,伤及脑组织。2010年1月16日,此案在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袁正敏把临街的2号楼7号、9号户型3楼以上的61名业主告上法庭,索赔40万元医疗费等费用。

  原标题:居民楼掉下蓝孔雀砸中老太 肇事孔雀迟迟无人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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