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约车管理细则今起施行:车龄2年以下 本地牌照

浙江在线   2016-11-01 11:18

  11月1日讯经上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今天(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年2月28日前视为过渡期。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正式《细则》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将网约车车龄从不超过4年调整至不超过2年。相比浙江其他城市四到五年的车辆年限要求,这个标准堪称全省最高。

  另外,宁波还追加了“私人小客车合乘平台要求把车辆、司机以及订单等相关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规定。

车辆——

  本地牌照,车龄2年以内

  在网约车的准入条件方面,宁波开出的条件是:“浙B”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2年;并且每辆网约车接入的网约平台不得超过2个;燃油、清洁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综合工况续航里程200千米以上。同时规定,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也必须退出网约车经营。

司机——

  本地户籍或持居住证6个月以上

  在车主们比较关心的司机资质方面,相对限制较小,本地户籍或持《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者,都可以在宁波开网约车。不过,由于《浙江省居住证》条例从今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对过渡期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1年或在宁波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视同符合《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要求。

  对于司机其他方面的要求,与各地大同小异,比如无饮酒驾驶记录、3年以上驾龄等。

网约车平台——

  计价调整应提前15天对外公布

  宁波规定,政府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为本市行政区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运价方面,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乘客提供发票。计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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