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因带娃分歧杀亲家母 辩护律师称患有“烟雾病”

扬子晚报   2016-10-31 11:58

  B

  作案之后

  自己去找警察投案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法官要求王秀英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发表意见,结果,王秀英又开始前言不搭后语。

  公诉人见此便问王秀英,在带孩子期间和被害人吴乐萍有没有吵过架,王秀英回答说没有。公诉人又问王秀英,“你在公安机关作笔录的时候说,和吴乐萍两人多次因带孩子发生矛盾,为什么现在又说没有?”但王秀英就是不吭声。

  公诉人又问,“案发之前一天的晚上,亲家母有没有说过什么话?”王秀英只是摇头,还是什么话都不说。公诉人进一步发问,“你在公安机关是不是交代说,亲家母在案发前一天晚上说要让你永远瘫在那地方?”王秀英还是很含糊地回答说,“没什么矛盾。”

  见王秀英对案发原因无法作出清晰稳定的供述,公诉人只好把提问的方向转到了作案的过程上。

  公诉人问王秀英,杀害吴乐萍时用的是什么工具,王秀英答了“说不清”三个字,接着又开始混乱不堪,一会儿说“我不清楚,我要清楚不可能害亲家母的”,一会儿又说“人肯定是我杀的”,说着说着突然开始剧烈抽泣,并伴随着剧烈的身体颤抖,过了好一阵才平复下来。之后,王秀英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作案之后的所作所为。

  她说,杀害吴乐萍之后,她洗了手上的血,抱着小孙女去投案自首。因为不知道派出所在哪里,还问了小区的保安,保安让她到菜场边上的一个社区警务室去报案,警务室保安接待她之后,立即通知了警察。

  C

  大脑做过手术

  但并没有精神病

  王秀英为什么会有这些奇怪的表现?辩护律师揭开了谜底。

  原来,王秀英因患“烟雾病”,曾于2010年在南京脑科医院做过左脑手术,手术后失语过相当长一段时间。辩护律师认为,这一疾病对王秀英情绪本就有影响,加上家庭矛盾引起的长期不良情绪积累,导致了王秀英的瞬间爆发,请法庭在裁判时予以考虑。

  记者获悉,“烟雾病”是一种脑血管狭窄或闭塞的病变,因脑血管造影时呈现许多密集成堆的小血管影,看上去如同吸烟时吐出的烟雾,故名“烟雾病”。

  在公诉人随后宣读的笔录中,王秀英的儿子也称,因做手术影响到了语言能力,母亲心理上非常自卑,觉得别人瞧不起自己,曾经和他说过“亲家母说话不好听”之类的话。而王秀英的儿媳则向警方表示,案发前一个月以来,她总觉得婆婆不太对劲,案发前几天某日凌晨,她听到婆婆向自己的母亲道歉,说“以后都听你的”。

  从公诉人宣读的王秀英自己的证词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王秀英的儿子因工作原因长期不在家,平时家里就是她和亲家母及儿媳生活在一起。

  可想而知,这样的家庭组合,发生矛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至于矛盾的具体情况如何,外人无法知晓。

  王秀英的亲家公称,双方在生活习惯上确有差异,但并没听说有太大矛盾。王秀英的丈夫则称,王秀英和他说过受了亲家母的气,不想在儿子家住了。那么,结合王秀英的既往病史看,她在案发时是不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呢?

  对此,公诉人称,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王秀英在案发时并没有精神病,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虽然王秀英2010年在脑科医院做过脑部血肿清除手术,也不否认这一手术对王秀英的行为管理有一定影响,但在案发当时,她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是有清楚认知的,这从她在案发后知道要报警也能看得出来。

  鉴于王秀英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且其家人在案发后赔偿了受害人家属100余万元经济损失,请法庭依法判处。法院审理后表示,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寄语

  多关心老人的生活状态

  “这无疑是一起人间悲剧”,在总结此案的经验教训时,公诉人表示,此案折射出一定的社会问题,当今社会,类似此案中这种为带小孩临时组合起来的家庭不在少数。如今,年轻人工作压力大,无力在工作的同时照顾孩子,往往把老人请过来帮忙带孩子,有时一方老人照顾不过来,还会把两边的老人一起喊过来。但是,老人在一起难免会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发生矛盾纠纷,年轻人应当多关心老人的生活状态,在发生家庭矛盾时应采取措施及时干预化解,避免因负面情绪长期积累引发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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