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仿真枪案大逆转 男子入狱4年终获无罪获43万国家赔偿
新快报 2016-10-30 09:52
“在诉讼过程中,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本案证据发生变化为由,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要求,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本院裁定如下:准许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
对这一判决结果,王国其有些迷糊。宣判一结束,他就上前去问法官:“没有宣判有罪还是无罪,我到底有罪没罪?”
法官答道:“我没说你有罪。”
“那撤诉是什么意思?”
“撤诉就无罪了。检察院已经撤销了起诉,你可以去行使你的权利。”
王国其并未满足于检察院撤诉的结果:“撤诉总感觉有些不清不楚的,我还是想拿个无罪的判决书,还想让法院说清楚,我卖的仿真枪到底是不是枪。”
就这样,王国其在法院裁定后判决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诉状。
2014年12月,王国其为拿无罪判决,提出上诉;2015年9月12日,广州中院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案件发回越秀法院重审;2015年12月30日,越秀法院再次裁定,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