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网约车管理办法:驾驶员入职需考试 政府管平台
台海网(厦门) 2016-10-17 15:31
新华社福州10月15日专电 福建省近日出台意见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提出对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模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对比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的规定,“福建版”细则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驾驶员资质和车型限制,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而是规定由各地政府部门确定。
意见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列入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不良记录的驾驶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已经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交通运输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意见中还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完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基础题库,向社会公开,并要求进一步简化考核环节,缩短考试等候时间,这意味着网约车驾驶员或需参加相应的考试。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