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乡镇干部“全家上阵吃低保” 政府人员:特殊情况
民政所长老婆领低保系“特殊情况”
10月10日下午,“北京时间”致电阆中市金城乡政府,一名姓谢的民政干部称,今年7月11日起,乡民政所对全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公示、清理,要求所有低保对象出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村级以上单位证明的困难救助申请一份进行备案,否则一律暂停发放低保金。
目前,有8名信息不全者被清理,其中编号分别为40-2-6、40-2-13、40-2-26、40-2-40的冯文勇(冯文跃哥哥)、魏勇元(金城乡土方山村书记魏军的父亲)、蒲秀云(魏治宇妻子)、张素华(冯文跃舅母)等人曾被举报过。
该工作人员称,金城乡纪委原副书记魏治宇现已调任其他乡镇工作。举报人所提及的蒲秀云自己不太清楚,可能是与魏治宇妻子“同名同姓”。
另外,他还解释,民政所原所长冯文跃的妻子陈光华享受低保,经查证系家里女儿离婚,而且去年生病手术,丧失了劳动力,这是特殊情况,不存在违规。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其他人员,谢姓工作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回应。
对于“同名同姓”的说法,举报人魏西风认为:“我与蒲秀云(魏治宇妻子)都是文崇垭村人,绝对是她本人,不然,乡政府为何取消蒲秀云的低保?”
当晚,有媒体联系到魏治宇本人,他承认家人领取低保的情况属实,主要是因为他常年加班,政府以这种方式向他发放加班补贴。他说自己清楚,这种方式肯定不对,但也没有其他办法。
魏治宇称,他每个月工资到账3000多元,孩子在上学,妻子下岗已经17年了,身体一直不好。名单中亲戚是一位残疾人,本身符合领低保的条件。
10月10日,“北京时间”致电阆中市民政局低保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低保审核把关在乡镇民政所,对金城乡是否存在违规吃低保的现象并不知情。
干部亲属能否领低保?
干部亲属能不能领取低保?国务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对备案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严格核查管理。
同时,各地要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北京时间”注意到,四川在线今年1月报道称,针对部分群众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低保存疑,去年四川省民政厅出台文件要求低保经办人员亲属享低保须备案,县级民政部门100%入户核查,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施行。
文章称,2015年四川省退出各类“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共84.34万人。
(原标题:乡镇干部被指“全家上阵吃低保” 官员回应:加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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